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2022年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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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现将《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2022年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皇冠·体育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30日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2022年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国知发保字〔2022〕11号)及《皇冠·体育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沪知局保〔2022〕21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打击侵犯地理标志违法行为,规范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使用,全面推进“南汇水蜜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浦东新区)”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引领区建设和乡村振兴事业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结合浦东实际,制定2022年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年9月30日—11月30日。

  二、重点内容

  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区农技推广中心、区农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强化对生产流通领域地理标志保护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以下地理标志违法行为:

  (一)通过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产品描述,使公众误认为该产品来自获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

  (二)在产地范围之外都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上使用获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其意译、音译、字译,或者同时使用“类”“型”“式”“仿”等表述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在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

  (四)在产品上使用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相似的标志,使公众误认为是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地理标志商标相同或近似文字的行为;

  (六)伪造、擅自制造地理标志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七)销售上述产品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保护力度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皇冠·体育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地理标志保护,重点对辖区内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进出口超市、果品零售店等地理标志产品密集型场所开展高频率的深度检查,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快速查处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二)加强工作结合

  在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中,要注重与《南汇水蜜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浦东新区)建设工作细化方案》相结合,按照《地理标志产品 南汇水蜜桃》(DB31/T346-2013)有关规定,规范南汇水蜜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的生产活动,同时助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从而促进浦东地理标志保护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整体提升。

  (三)加强舆论宣传

  与区农业农村委、区农技推广中心、区农协会及其他联勤联动单位搭建相关平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宣传活动,着重宣传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和法律法规。及时发布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信息,指导市民识别真假地理标志产品,创造广大市民亲密接触、了解地理标志产品的机会提高社会公众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认知度,提升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品牌效应,助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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