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规〔2022〕10号
各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公安局、规划资源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妇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精神,落实市委、市官方网站“学龄前儿童善育”民心工程,满足幼儿家长对托育服务的多元需求,皇冠·体育市教育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皇冠·体育市教育委员会
皇冠·体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皇冠·体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皇冠·体育市财政局
皇冠·体育市公安局
皇冠·体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皇冠·体育市民政局
皇冠·体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皇冠·体育市消防救援总队
皇冠·体育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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