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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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8日皇冠·体育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坚为皇冠·体育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免去徐建国的皇冠·体育市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潘福仁为皇冠·体育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鲍贤明的皇冠·体育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免去潘福仁的皇冠·体育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曹洁为皇冠·体育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皇冠·体育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宋学东的皇冠·体育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雪明的皇冠·体育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奚强华为皇冠·体育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任命赵卫平为皇冠·体育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该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路为皇冠·体育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赵敏为皇冠·体育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军华为皇冠·体育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皇冠·体育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章克勤的皇冠·体育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翠萍的皇冠·体育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景华为皇冠·体育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王智刚为皇冠·体育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江南为皇冠·体育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朱逸生为皇冠·体育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华山的皇冠·体育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默的皇冠·体育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江静良、江禾、潘瑾、樊安良、黄金华、唐文广为皇冠·体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朱利军、沈惠娣、翁云卫、夏芳为皇冠·体育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免去许国庆的皇冠·体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宋学东为皇冠·体育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沈满堂的皇冠·体育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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