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社局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夯实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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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夯实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闵人社发〔2023〕55号

各镇人民官方网站、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闵行区关于夯实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

闵行区关于夯实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重要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官方网站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聚焦“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的现代化主城区建设要求,切实增强源头预防预警能力,着力构建以法治化为基础的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夯实本区劳动用工基层管理基础,持续巩固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市委、市官方网站《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5〕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2〕74号),以及市人社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人社关〔2023〕149号)、皇冠·体育市人社局《关于夯实基层劳动关系队伍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沪人社监〔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夯实闵行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官方网站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六稳”“六保”重要工作任务,全面巩固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劳动关系协调管理工作基层基础,壮大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队伍,提升基层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以职责定位清晰、任务管理明确、资源整合有力、考核激励有效为原则导向。通过明确街镇(莘庄工业区)事务清单,整合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两支基层队伍管理和服务资源,落实待遇经费保障,完善指导培训机制,实现“五个统一”总体目标,即职责内容统一、工作要求统一、考核标准统一、操作模式统一及监督问责统一,进一步理顺街镇(莘庄工业区)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对接、情况上报和沟通衔接关系,为本区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基层队伍资源,凝聚工作合力

  1.整合构建组织架构。整合后,统一部门名称为“XX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协调中心”,在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机构内运行,接受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人员名称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协调中心主任由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或专职副主任担任。

  2.明确划定整合范围。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的整合范围为主要从事劳动关系工作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劳动争议调解员等,包括但不限于已具备事业单位编制、社区工作者等身份的人员。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全面梳理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总体人数、年龄结构、工作经验等基本情况,明确整合人员名单。

  3.合理确定人员数额。街镇(莘庄工业区)要根据辖区内的企业数量、网格数量、劳动关系案件数量、工作数量和工作强度等拟定辖区内区劳动关系协调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现有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工作和调解工作人员之和,并至少配备1-2名有劳动关系协调资质的工作人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额定街镇(莘庄工业区)人员数,根据劳动关系案件数量、纠纷矛盾爆发的频次等进行动态调整。

  4.凝聚强大工作合力。整合后的基层队伍要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原先各自专业优势、强化协同处置。在街镇(莘庄工业区)层面统一由整合后的队伍承担区域内劳动关系板块工作,并全面承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下派的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转办12345市民热线等劳动保障类案件的先行协调,以及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先行调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凝聚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合力,确保矛盾不出街镇(莘庄工业区)、就地就近化解。

  (二)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目标考核

  1.确定工作任务。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要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承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派的劳动关系工作,包括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督促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欠薪矛盾隐患排查化解,群体性劳资矛盾介入处置,开展劳动争议纠纷调处,国家欠薪平台线索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核办等,并根据国家和本市要求动态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街镇权责事务清单转化为工作任务清单,实行目标任务管理,及时更新补充有关事项。街镇(莘庄工业区)要通报面上情况,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清单并反馈工作进度、工作成效等。

  2.强化目标管理。坚持目标导向,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形成区镇两级共建共治共享、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区劳动关系基层基础队伍建设工作。要将劳动关系板块重点工作等纳入街镇目标责任考核中。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对标对表阶段目标任务,不断完善人员管理、职能划分、工作流程等,在优结构、强队伍、增能效方面下功夫,全面加强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

  (三)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激发基层队伍活力

  1.保障薪酬待遇。全面保障区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薪酬待遇,建立长效增长制度。街镇(莘庄工业区)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人均薪酬水平应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其他社会管理队伍的情况,根据街镇(莘庄工业区)各自财力情况逐年增长。2年内,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尽快将劳动关系协调员人均薪酬标准提升至本区社区工作者人均薪酬标准的80%,并逐步与本区社区工作者人均薪酬标准持平。劳动关系协调员薪酬待遇等费用由街镇(莘庄工业区)保障。

  2.落实工作经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按照每年不低于30万元的标准落实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工作经费,用于统筹支付以下费用:(1)以案定补经费,具体标准参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办案补助标准的通知》(沪人社仲〔2022〕 22 号)文件执行,但具备在职在编身份的公务员、事业编制、社区工作者等人员依规不得领取;(2)企业用工信息采集、欠薪隐患排查、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案件化解、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核办等基础性工作经费;(3)交通费用、办公费用、培训费用,以及必要的电脑、通讯、服装、记录仪等工作装备经费。上述费用应当根据街镇(莘庄工业区)队伍规模大小、发生矛盾纠纷频次和财政情况等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予以浮动。

  3.完善配套保障措施。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购买协调劳动关系服务工作,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将部分劳动关系板块工作事务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解等专业机构承担,规范购买方式和程序,推动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多元化。在资金保障上,由街镇(莘庄工业区)财政承担。

  4.强化激发内生动力。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从根本上激发街镇对劳动关系协调化解工作的内生动力。通过加强待遇装备保障、完善学习交流培训制度、开展技能比武竞赛、培育选树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以及继续推进人员身份转制等举措,保障队伍骨干的相对稳定性,全面提升基层队伍活力,提高基层队伍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

  5.健全培训机制。建立区镇两级分层培训机制,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重点工作部署、日常业务指导培训(每季度至少1次),开展年度考核等,对于案件量较多、行业企业集中的街镇主动加强对口指导。街镇(莘庄工业区)负责通过组织交流学习、案例研讨、业务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水平,打造让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充分认识夯实基层基础管理,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对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推进精细化城市治理的重要意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工作专班,细化责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本区基层基础队伍整合。街镇(莘庄工业区)要按照实施方案,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平稳有序转型

  劳动关系基层队伍整合工作涉及人员范围广,协调任务重。街镇(莘庄工业区)要提前谋划、备足预案,正确处理新老基层队伍成员关系,妥善处理整合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强化督查指导,定期跟踪街镇推进情况,协调化解工作堵点,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将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的薪酬待遇纳入同级官方网站财政预算,加大对新增支出的保障力度。要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展示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员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

  四、实施步骤

  本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排摸梳理阶段(2023年4月底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整合工作启动前的人员排摸梳理和工作调研指导。街镇(莘庄工业区)按照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第二阶段为正式实施阶段(从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底)。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工作,街镇和职能部门积极协商解决工作堵点和难点,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街镇(莘庄工业区)提前谋划、备足预案,妥善处理整合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第三阶段为评估验收阶段(从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自查工作,并接受市局评估验收后,职能部门实行常态化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基层队伍管理服务水平。

  附件:《闵行区劳动关系板块基层队伍整合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闵行区劳动关系板块基层队伍整合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经研究决定成立闵行区劳动关系板块基层队伍整合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 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于 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 组 长:严春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 琦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组   员:张纯煦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仲裁科负责人

        宦胜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卫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协管服务社负责人

        郭秀红 浦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李 慧 吴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王玲莉 马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陈冬燕 颛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沈善龙 莘庄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沈曹磊 梅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姚晓清 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瞿叶萍 虹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沈 山 华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夏 云 江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蔡雄鹰 新虹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石学良 古美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康燕元 浦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池航航 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心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宦胜国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卫东担任。工作专班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的单位领导自然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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