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推动公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促进新区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司法部、市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事业体制和合作体制公证机构的监管 相关要求,我局经过多次讨论和征求相关机构意见,同时经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历时 9个月,于2022年 7 月制订了 《浦东新区公证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3、《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4、《皇冠·体育市公证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为内部管理。对公证机构的业务管理、重大事项、例会制度、 公证员助理管理 、 人事管理 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规定。
第三章为公证质量监管。 公证机构应建立健全 公证质量 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多层次的风险防控机制 ,依规提取公证赔偿基金。 对办证审批制度、内部监督、信息化、质量检查等进行规定。
第四章为监督检查,规定浦东新区司法局对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监督办法和具体工作要求。
第五章为附则,明确了《规定》的解释以及实施时间。
四、适用范围
浦东新区司法局监督管理的公证机构。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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